1、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。
2、经支委会讨论,确定“入党积极分子”。
3、党支部接受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入党对象。
4、党支部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指定1-2名联系人。
5、党支部、联系人定期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》(一年以上)
6、参加党校培训,培训合格,发证书。
7、党支部对发展对象作政治审查。
8、党支部向学校党委推荐发展对象,列入发展计划。
9、党组织集中培训发展对象。
10、党支部征求党内群众意见。
11、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确定发展对象
12、学校党委审查发材料。党支部发教职工党员要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。
13、学校党委审查后,再填写正式《入党志愿书》
14、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。
15、党支部填写“支部大会决议”,并报学校党委审批。
16、学校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。
17、学校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
18、学校党委给新批准的预备党员发放《入党通知书》
19、党支部填写《预备党员考察表》
20、预备期满一年,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
21、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,并提出可否转正意见。
22、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,并填写意见。
24、党支部负责在党员大会上宣布,并告其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。
25、及时将入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。